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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最高法院 (STF) 将对一项诉讼做出裁决,这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不能“无正当理由”裁员。这项诉讼程序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如今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恢复。

该项诉讼是为了判决时任总统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 (PSDB)于1996年颁布的法令是否符合宪法。正是因为当时的这项法令,使得巴西从国际劳工组织(OIT)中的第158号公约中除名。

这条国际公约规定,企业只有在具备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解雇员工。但目前,巴西雇主可以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员工。

正当理由的解雇仅在一些特别情况下使用,因为根据《巴西统一劳工法(CLT)》规定,这种方式只能在员工做出某些“严重”行为后使用。在这种类型的解雇中,员工会失去几项劳工权利,例如遣散费赔偿基金的补偿、提前通知和失业保险金。

在1997年时,工会组织在法庭上反对过卡多佐总统的法令。据劳工代表的论点认为:加入或退出158号公约应该由国会批准,而不是由共和国总统单方面决定。

这项拖延了 25 年的审判仍在进行。在迄今为止投出的 8 票中,有 4 票来自已经退休或离世的大法官,而他们的投票仍然有效,并将得到现任几位大法官的补充意见,诉讼应于 4 月恢复审理。

目前,8 名大法官中有 3 名投票支持卡多佐总统的法令违宪。换句话说:到目前为止,获胜的论点是,巴西不能在没有国会批准的情况下退出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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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的不安


巴西法律界对这一决定表示担忧,因为这将使一项已生效 25 年的规定违宪。“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会使许多被无正当理解雇的员工可以在法庭上对他们的解雇提出质疑。这是相关法律不确定性的风险,但我认为不会达到那个地步。最高法很可能会调节判决的影响,无论结果是什么”,劳工律师Gardai 说。

他解释说,即使最高法裁决不应该退出第 158号公约,未来也有两条可能的方向。第一个是国会对议题进行新的分析,这将决定巴西是否应遵守国际劳工组织的规范。在国会审理提案前,这一问题都将保持开放状态。


“我认为,在最高法的判决和国会的意见出炉之前,劳工根据公约对无正当理由解雇提出的诉讼仍然是无效的。”受访律师认为。

第二种可能性较小的是,巴西遵守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国会的双重认可:即加入公约本身和规范相关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规定,禁止无正当理由解雇的国家必须批准自己的法律来适用该规则。这可能会通过一项补充法来实现,众议院和参议院应该也赞同这一点。

巴西机构与政府关系协会(Abrig)副主席 Fayet 评价说:“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企业的招聘和解雇过程将陷入僵局,这是私营企业很自然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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