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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青岛海事法院法官办理完解扣手续,马绍尔群岛籍的30万吨巨型油轮“尼莉莎”(M/V NERISSA)被解除扣押,开启了新的航程。这场历时45天、跋涉8000公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来自六个国家的越洋调解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尼莉莎”的新船主将船名改为“尊重”,以表达对中国海事法官和中国法治的感谢和尊重。


  “一船二卖”引发的国际纠纷


  中国最高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事件源于注册于希腊的申请人(买家)与注册于新加坡的被申请人(卖家)于2018年12月签订的一份船舶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以385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属的马绍尔群岛籍“尼莉莎”轮卖给申请人。但被申请人却违约一物二卖,于是,申请人在提起伦敦仲裁前,为了保障其权利实现,主动选择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被申请人所属的“尼莉莎”轮,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00万美元的担保。


  当时,该轮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消失,意味着随时可能更换船东,情况十分紧急。


  位于希腊的申请人得到消息,“尼莉莎”轮预计周末抵达青岛海事法院辖区。于是,申请人在3月8日星期五临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了扣船申请,希望能在船舶抵港后立即将其扣押,并申请保密。


  青岛海事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后,立刻启动了紧急扣船程序,并对案件信息进行了保密处理,开始了秘密扣押行动。


  为了及时获知其动向,赶在更换船东之前成功实施扣押,青岛海事法院的承办法官整个周末都没休息,不断刷新船东动态,对“尼莉莎”轮保持连续密切追踪。该轮目的港于3月11日凌晨四时确定为青岛港后,海事法官立即开始紧锣密鼓地实施扣押。


  3月11日,当载运约30万吨巴西原油的“尼莉莎”轮停靠于青岛港某油轮码头时,立即被海事法官登轮依法扣押,“尼莉莎”轮转卖他人的计划即告落空。


  船舶的滞期损失每天约3万美元 可能引发连环纠纷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该轮原本计划于青岛卸载13万吨原油后,继续前往天津交付剩余的17万吨。没想到,刚到青岛尚未开始卸货即被扣押,原定航行计划被迫中止。


  船舶的滞期损失每天约3万美元,无法按期卸货亦将导致原油加工企业生产困难,可能造成重大损失。若任由事态发展,不仅会给作为船东的被申请人带来灾难性打击,也将给相关期租承租人、货主造成巨额损失,引起连环纠纷。船长和来自巴西、迪拜、印度的货主和租船人等,纷纷请求允许继续前往天津卸货。


  海事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扣押船舶后允许船舶继续营运的规定,协调各方,准许“尼莉莎”轮前往天津卸货,以最大程度避免损失扩大。承办法官争分夺秒,在当晚向海事局办理协助扣押手续的途中,便立即着手协调各方。


  然而,事情的进展远没有想象的顺利。由于没有先例,完成剩余航次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海上风险和法律风险,自己的权益能否保障,申请人心存疑虑。在没有得到足额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迟迟未明确表态同意准许该轮继续营运。


  而且,由于安全、防污需要以及中国海军成立70周年阅兵仪式即将在青岛举办,船舶多次移泊,费用不菲。


  来自希腊、巴西、印度、新加坡、中国的货主、管理人、期租人、银行等各方利害关系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每天不分白天昼夜,不断地向承办法官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虽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开启了谈判,但毕竟涉及4000万美元的船舶交易,又牵涉银行抵押及其他船舶租用纠纷等,和解进展非常缓慢。眼看30天扣押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提起了英国伦敦仲裁,并申请继续扣押该轮。


  “尼莉莎”轮被更名为“尊重” 致敬中国法治


  继续拖下去,势必会导致船舶被拍卖。拍卖周期更长,各方都将遭受巨额损失。


  一波三折之后,申请人终于在4月10日提交了同意准许该轮继续营运的书面意见。


  承办法官当即协调解决了船舶吨税、移泊费用等,尽速出海登轮办理了相关手续,准许该轮自青岛港起航前往天津港卸货后驶抵秦皇岛。


  4月20日,该轮完成了卸货,被继续扣押于秦皇岛港锚地。令人欣喜的是,在船舶被扣押于秦皇岛港锚地后不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看到了和解的曙光,加大了谈判力度。


  为了减少时差影响、提高效率,各方专门齐聚新加坡,展开面对面谈判,海事法官实时远程推进,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继续履行船舶买卖合同,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


  申请人于4月25日中午递交了解除扣押船舶申请,并希望当日解扣,以便及时办理船舶交接。按照紧急优先程序,承办法官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和同事以最快的速度于当晚11时赶到秦皇岛,直奔秦皇岛海事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理了解除扣押船舶手续,并于次日一早大风禁航管制解除后,前往10海里外的油轮锚地登轮解除扣押。


  历时45天,法官长途跋涉8000公里,四次上下船舶,多次协调移泊,协调来自希腊、新加坡、印度、迪拜、巴西、中国的当事人和货主、租船人、抵押人等利害关系人,终于打赢了这场与时间赛跑的“战役”。


  解除扣押后,连夜从新加坡赶来的新船东与原船东登轮办理了船舶交接。“尼莉莎”轮被更名为“尊重”(M/V RESPECT),恢复了自由,获得了新生,以新的身份开启了新的航程。


  当海事法官好奇地询问来自希腊的新船东,为何将该轮命名为“尊重”时,他回答道,是为了表示对中国海事法官和中国法治的感谢和尊重。


  上海等地海事部门创新政务办理模式:船舶搬家“零等待”登记办证“不停航”


  另据中新社报道,近年来,上海等地海事部门创新政务办理模式亦获赞。


  “原本需要70多个工作日才能办成的手续,现在当天就能办结,为我们企业节省了一大笔钱!”8月7日,在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东展船运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卫国手捧刚刚办好的船舶注销证书说。


  “办证停航损失大”一直是很多航运企业的“心头病”。上海海事局联合浙江海事局,创新政务办理模式,创造性地实现“原登记证书注销”与“新证书办理”无缝衔接,“不停航”也能办证,为企业节省了74个工作日,避免上千万元人民币的损失。东展船运股份公司旗下5艘国际航线化学品船舶7日成为首批享受这项创新政务服务的船舶。


  近日,上海海事局接到东展船运股份公司反映称,公司因经营需要,其住所地由上海迁至浙江舟山,公司所属共5艘国际航线化学品船舶因此涉及办理船籍港变更的相关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须向上海海事局办理注销手续并提交所有原登记证书,取得注销证明后方可向浙江海事局申请办理新的登记手续,规定耗时约74个工作日,企业将损失上千万元人民币。


  获悉情况后,上海海事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分析“不停航”办证的可行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与浙江海事局积极联系沟通,协调注销手续与新的登记手续的衔接事宜。


  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副主任王婕丽表示,出于企业办证期间需要进行资料衔接准备的考虑,上海海事局会在向公司发放注销证明的同时发放临时登记证书,方便企业船只在办证期间继续营运。同时,恰逢“放管服”改革,无线电证照的审批权由中国海事局下放到直属海事局,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办理效率,进而增进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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