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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一致决定,通过所谓的“贸易公司”间接进行的出口无需缴纳社会贡献费。


间接出口是指生产商由于缺乏必要的物流体系而借助“ 贸易公司”作为中间商向其他国家出口产品。而直接出口是指生产商直接将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


依据巴西《宪法》,出口可免交社会贡献费,但联邦税务局(Receita Federal)对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做出了不同规定。


巴西外贸协会(AEB)作为此次诉讼的原告方,指出联邦税务局给出的相关限制违背了税收平等和自由竞争的原则,且未考虑企业的社会贡献能力。


法官们表示,免除社会贡献费保证了不同规模的出口商相互平等。按此决议,政府收入或将减少,但尚无明显影响。


大法官莫拉埃斯(Alexandre de Moraes)表示,“小型生产商通常不具备直接出口条件,而间接出口本身也是一种出口方式。此次免税的最终目的在于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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