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巴西众议院通过了一项草案,规定对在巴西运营的跨国公司的利润征收至少15%的税收。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全球协议,旨在防止税基侵蚀、利润转移等避税行为,这一税收将通过附加在净利润社会贡献税(CSLL)中实施,以确保巴西境内的跨国企业缴纳至少15%的最低税率。
这项由巴西众议员若瑟·吉马良斯(José Guimarães)起草的第3817/24号法案与今年10月初公布的第1262/24号临时措施一致。经过众议院全体会议的通过,该草案将提交参议院审议表决。
根据该草案,将对巴西境内跨国公司的利润进行具体计算,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至少15%的税款。巴西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这些企业在巴西设立的分公司所获利润进行附加税征收,前提是这些企业在税务计算之前的连续四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的年综合利润收益超过7.5亿欧元(约47.8亿雷亚尔)。
忠进了解到经合组织是一个提出全球政策建议的国际组织,对跨国公司征税是加入该组织的条件之一,旨在防止大型跨国企业采取各种避税手段,有效遏制这些企业将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其他国家或避税天堂的行为。自2015年以来,巴西一直在争取成为经合组织成员国。
尽管涉及额外税收,但该法案仍将延长巴西跨国公司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至2029年。这两项优惠包括:对外国利润推算抵免的9%税率和合并海外子公司的营收业绩。
根据该法案的报告员、众议员若阿金·帕萨里尼奥(Joaquim Passarinho)表示,保留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可确保巴西跨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保持竞争力,避免双重征税问题,并确保这些企业与外国企业公平竞争。延长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导致巴西联邦政府在2026年和2027年分别损失40.51亿雷亚尔和42.83亿雷亚尔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