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自2019年12月1日起,将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根据实施方案,将实施两级清单管理。除中央和省设定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两个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企业登记机关在登记注册中统一标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严格规范登记经营范围,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变相许可,政府采购不得将许可证件作为必要条件或评分事项。备案事项原则上要纳入“多证合一”管理,与企业登记信息一并采集,当场办结。地方承接后可更加便捷高效办理的,应依法依规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给济南、青岛、烟台自贸试验片区有关主管部门。有总量控制要求的事项,相关部门需半年公布一次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实施精准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