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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艘超大型油轮“DHT LOTUS”轮由舟山中化兴中岙山5号码头移泊至宁波算山原油码头,这是宁波舟山港在统一引航规则后首次移泊成功的跨辖区作业船舶,也是落实《宁波舟山港港口服务一体化试点方案》、推进甬舟港口服务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受行政区域和管理体制等原因的影响,宁波、舟山两地引航活动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两地引航机构对同一艘船舶需要同时通过宁波港域和舟山港域时的引航程序,所以靠泊船舶都要由两地引航站各自引航、分别签单计费,这样形成了“一船两引”现象,无形中增加船舶的营运成本和时间成本。   

  

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大力推动下,经过两地港口管理部门和引航机构的共同努力,2021年对宁波舟山港进行包括引航和拖轮等在内的港口服务业一体化经营和服务的改革,制定了新的引航规则,探索新的引航模式。针对跨港域船舶,两地引航站统一引航规则,将原本“进港”“出港”引航动作统一为“移泊”引航动作,按照“目的港原则”一次签单,这样既保障了船公司船期也节省了船舶的引航成本。


下一步,浙江交通将通过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一流强港”数字化改革,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经营、一体化服务,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强港,进一步增强“硬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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