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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西媒体报道,预计本周,巴西众议院将审议第3/2024号法案,该法案修改了破产法,由财政部提出,旨在加快破产程序、改善商业环境并降低违约率。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授予债权人更多权力、简化一些程序性繁琐、设定破产管理人的薪酬上限,并要求提交破产计划。

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债权人将决定如何以及以多少价格出售破产财产,由债权人大会选出一个受托人负责。目前,破产财产的去向由法官任命的破产管理人决定。

新设立的受托人的职责包括制定破产计划以出售财产,支付破产程序和债权人的支出,根据偏爱类别。

破产管理人由法官任命,仅在债权人大会未选出受托人时才会起作用。

最新提交的报告规定,受托人的职责与破产管理人相同。根据该法案,破产或破产重整管理人的任期为三年,他们可以在每个法院处理的最多四个案件中担任管理人。

另一项新规是设定薪酬上限。对于临时破产管理人,薪酬上限是最高法院法官的薪水,目前大约为44,000雷亚尔。

对于受托人和永久破产管理人,薪酬上限可能是分配给债权人的价值的3%。

批评

破产和破产重整专家朱利奥·曼德尔律师(Júlio Mandel)认为,重新讨论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薪酬是一个好主意,因为这些程序非常昂贵,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但他对提案中规定的参数提出了保留意见。

“薪酬应该有一个上限,但绝不能以公务员的薪酬为参照。破产管理人应该得到良好的薪酬,但不应出现扭曲,无论是过低还是过高。他们不是企业的管理者,”他说。

曼德尔认为,法律上的局部修改不足以显著改变银行的利差——银行收取的利率与融资成本之间的差额。

除了缩短平均破产司法程序耗时16年和加快资产出售的时间外,政府对该法律修改提出的另一个目标是试图降低银行的利差。

“改善利差和对信贷的健康回收的是一部更加平衡的法律。今天,我们在谈判和计划中司法干预过多,破产管理人费用过高,银行保护过度,”他批评道。

对于专家来说,需要平衡各方力量,帮助有善意和可行性的债务人,在债权人的支持下,实现公司的真正复苏,建立一个良性循环。

“企业复苏法越来越多地成为银行信贷复苏法。现在也是税收信贷的复苏法,”他强调。

破产计划

根据Madrona Fialho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西亚诺·维拉斯克(Luciano Velasque)的看法,该法案的主要创新之一是允许破产管理人或受托人提出破产计划,以组织和加速资产的出售。

“就像在圣保罗的Faria Lima大道和Juscelino Kubitschek大道的十字路口有辆抛锚的汽车一样。必须尽快移除车辆,即使是分段,因为它们对其他车辆也可能有用,”他比喻道。

这位律师还不认为《破产法》中提出的修改会对信贷回收率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对银行的利差产生积极影响。“如果有任何影响,那将是非常微小的,”他总结道。

该法案修改了破产重整和税务交易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政府提交的方案中没有涉及。该议员建议,用于与财政部重新谈判债务的交易应享受到当前法律规定的最大折扣率,即65%,并且未纳入联邦债务清单的债务也应该可以进行重新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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